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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使用计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6-18 08:57:33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了保证2012-2013-1学期我校本、专科生教学所需教材的按时按需供应,请各学院(部)按照教材选用原则,组织教师填报教材使用计划表。

一、教材选用基本原则:

1.教材的选用要根据培养计划、教学大纲要求,由课程主讲教师提出建议教材,系或教研室审定,教学院长(主任)签字,方为有效选用。

2.选用的教材要具有先进性和教学适用性,并与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要优先选用优秀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面向21世纪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以及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等);要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优秀新版教材;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多年以前出版的教材;在同样条件下,优先选用新版教材。同一专业方向不同班级或任课教师,一般应选用同一种教材。

3.在培养计划、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无较大变化的情况下,教材的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个人无权私自更换教材;要杜绝因更换主讲教师而更换教材的现象发生;避免自版教材自用。

二、教材使用计划填报:

1.各学院(部)根据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填写《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使用计划登记表》,报教材科以便准备下学期教材。凡不报送使用计划的,教材科将不配发教材,空白记录视为教师未选教材。

2.请任课教师仔细核对自己下学期所任课程信息,并规范填写校书号、教材名称(若有版次等特殊要求请注明)、编者、出版社等关键信息。若所任课程已发过教材或继续使用本学期教材请注明,不允许填写“同去年”等概念模糊的字样。校内讲义或实验指导书等请一并填报计划,开学后一般不接受零星补报教材计划。本次提供了近年课程教材书目清单供教师参考(同一文件不同表单)。若不在此中或变版等则不写校书号(备注栏有标记的请优先选用)。

3.学生购买教材人数我们另行统计,教师不用填写,但请注明教师用书数量,并在开学后两周内凭签字的领书单到教材科临潼校区办公室领取,否则,就不能保证教师用书。

4. 请任课教师在《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使用计划登记表》备注栏中填写联系方式,以便在教材征订期间有事联系。

5. 若在填报中发现开课情况与任课教师掌握信息不符,请及时联系确认、修改。

6.涉及校内讲义、实验指导书等自制教材或教材辅助材料,请在登记教材使用计划后尽快提供书稿,确实有困难的也应在课前两周提供。书稿电子版发LQ92@XUST.EDU.CN邮箱。

请将填报完的《教材使用计划表》纸件送教学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后于6月5日前报教材科办公室。联系电话:83858026。                   教材科2012年5月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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