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之初,为了保证正常教学需要,为教师提供课用教材,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第一:所有教师领用教材要填写教师领书凭证,并经教学院长(主任)签字方可。无领书凭证或未签字者,教材科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第二:原则上,教师根据所任科目领用教材,每人限领一套。
第三:一般情况下,非任课教师不能领用教材,非该门课程授课教师亦不能领用该门课程教材。确有需要教材的,请与教材科联系,视具体情况尽力解决。
第四:需要教材的任课教师请在开学两周内前来办理教材领用手续,即使是后半学期才开课的,过后将无法保证教师正常用书。
第五:优先保证前期填报课程教材计划时登记的教师教材需求。
第六:人外学院外语类教材采用的是学院集体登记制度,所以,请以学院为单位前来领用教材,具体由金英老师负责。教材科已按学院提供的教材需求清单采购回来,并在暑假前发了部分教材。
第七:本学期教材全部是在临潼校区,雁塔校区不提供教师领用教材,但可提供教材查询服务。新生教材教师可在国庆节后一周领用。
第八:教材科雁塔校区办公室存有空白教师领书凭证,如果各学院(部)有需要,可以前来领取。
第九:其它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特此通知,请大家理解和配合!(雁塔:85583046;临潼:83858026)
教 材 科 201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