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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12月份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8-31 15:13:19   点击数:

为做好我校201612月份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学位申请的受理对象为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我校在读博士生、在职工程硕士生、工商管理硕士生,以及2016年度上半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过程中有遗留问题的硕士研究生(不包含试读生)。

2.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各学院和研究生导师须对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杜绝一切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对于学术不端行为依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附件1)和《西安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附件2)的规定处理。

3.研究生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要严格按照《西安科技大学博、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附件3)程序进行。

4.各学院应加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前的审核工作。凡未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参加学术活动、发表学术论文以及论文撰写格式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能进行答辩。

5. 各学院需在 930前完成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并以学院为单位将附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的预答辩情况表(一式两份)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 101220日,研究生院以学院为单位,对所有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终稿进行相似度检测,检测结果依照《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处理办法》(附件4)的规定处理。 1021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双盲送审硕士学位论文和双盲送审论文信息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博士学位论文由学位申请者在获得导师、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的批准后,于 1021前直接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由研究生院组织双盲送审。 129前完成正式答辩并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议。 1216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一式两份)、研究生申请学位信息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纸质版、电子版)。

6.学位申请材料须按如下顺序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应注明学号、姓名及本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材料包括申请学位本人的学籍卡、培养计划、开题报告、研究生校外实践计划表(全日制工程硕士)、0.81万字的学科前沿读书报告(在职工程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研究生校外实践考核表(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全日制工程硕士)、预答辩材料、科技报告登记表、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答辩表决票、学位授予信息登记表等材料。

7.未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图像采集的学位申请者(在职工程硕士除外)的学位证书照片应在背面注明学号、姓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学位办,同时须提交一张与纸质版照片一致且大小不超过10Kb的电子版照片,照片以身份证号来命名。

8.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要求,每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亲自录入学位信息,确保学位信息完整准确。录入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于 1216前由学院将文件研究生学位信息数据库(电子版Excel文件)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9.全日制博、硕士学位证书照片为学校统一组织采集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专用照片,申请学位者须在提出学位申请之前6个月完成图像采集。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生须在提出学位申请之前1个月到研究生院指定的图像采集点采集图像。

10.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在正式答辩完成后1周内( 1219前)向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1222前以学院为单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学位论文(博士学位申请者2本,硕士学位申请者1本)、签字版《学位论文独创性说明、知识产权声明书》电子版照片(学号-姓名-专业.jpg)及图书馆开具的论文上交回执条,并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序。未按时提交学位信息和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不予办理后期手续。提交的学位论文应为正式答辩后的最终稿,且纸质版论文应在学生、导师共同签字后进行提交。

联系人:南涛涛    联系电话:85583224

特此通知。

附件:(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

    1.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2.西安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3.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

4.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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