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计划,现决定在2016级(本学期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生)开展“校史教育”教学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育目的
校史教育活动旨在展示我校发展历史和取得的辉煌成就,使学生了解校史校情,加深理解“励志图存、自强不息”的西科精神的内涵,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爱国爱校精神,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具体安排
1.校史教育活动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载体,任课教师担任主讲,随堂进行,每个教学班安排2学时。
2.地点:临潼校区图书馆一层校史馆。
3.时间:第8周(4月17日)-12周进行,历时5周。
4.活动结束时,每个学生撰写一篇心得体会,作为课程平时考核的一部分。
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任课教师通知到每位学生。
特此通知!
附: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校史教育活动安排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