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录取原则及组织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并重,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的原则。
严格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完善招生录取工作制度和程序,严明招生录取纪律,切实做好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方面工作。
二、复试形式及复试时间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
复试准备阶段:5月21日至5月26日。
复试时间:5月28日下午13:00——18:00。
三、复试要求、内容及程序
1. 加强复试各环节考核,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对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的考生,一经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严肃处理。
2.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复试工作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9〕174号)的有关要求开展。
3. 复试工作开始前,复试小组组长应组织复试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以便明确任务、规范程序、把握规则、统一标准、严明纪律,确保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保存3年),任何人不得改动。
4.学院在复试前在单位网站公示复试录取办法、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基本信息等。
5.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基本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每位考生须准备能充分反映自己基本情况、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培养潜力、学位论文研究设想和精力投入等方面的PPT,并在复试时讲解,时间15分钟。
其他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能力测试和学科专项问题回答两项。外国语能力测试用英语介绍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认识(5分钟);学科专项问题每个考生回答一个问题,由考核小组现场提问,秘书做好记录。
研究生院保存考生的PPT电子版及复试记录原件,各相关学院保存PPT电子版及复试记录复印件。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每个考生必须对自己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作出说明,并就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给出自己的理解。复试小组考核时可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按照《西安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中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执行。各学院复试之前,严格检查考生的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中高风险区来的考生),检查并收取考生的《2021年西安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
五、录取工作
1.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占20%,综合占80%(英语和综合均按100分),复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录取原则
(1)优先录取全日制脱产在校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考生全部档案须转入学校,并纳入博士研究生档案管理)。
(2)对于无培养潜质的考生不予录取。
3.导师招生人数
(1)校内导师原则上招收2名博士、项目博导招收1名博士、校外导师只能招生1名博士(需配1名校内副导师)。校内院士不受招生名额限制。导师的招生人数含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在内。
(2)承担科技部重点研发、重大专项一级课题及重大纵向、横向项目的导师原则上可增加1个招生指标。
4.学院应及时公示复试结果,公示内容包括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等信息。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日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复试工作结束后,由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五、咨询
咨询电话:029-85583835,陈老师
咨询邮箱:189412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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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5月24日